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20 17:54浏览量:2028
网友发问:
什么叫移用特定款物罪?怎么确定移用特定款物罪?
通化律师回答:
一、什么叫移用特定款物罪?
移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背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移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公民大众利益遭受严重危害的行为。
二、怎么确定移用特定款物罪呢?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运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本罪侵略的目标,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的特定款物,既包含用于上述用处的由国家预算组织的民政事业费,又包含暂时调拨的救灾、抢险、防汛等款物以及由国家募捐的救灾、救助款物。
所谓“移用”,一般是指私行将专用款物挪作他用,如用于搞经济开发项目、炒房地产、置办小轿车等违背专款专用的行为,这种他用不包含放进个人腰包的行为。移用的目标有必要是救灾、抢险、防汛、优扰、扶贫、移民、救助作业等七项款物,如果是移用其他的款物,则不能构本钱罪。
须到达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公民大众利益遭受严重危害的,才构成移用特定款物罪。一般以为,移用特定款物而形成抗洪、抗旱、抗震、防汛等作业的严重困难和丢失的;移用特定款物数额较大,直接危害大众生活利益或许波折康复生产自救的;直接导致灾情扩展的;移用特定款物而形成大众逃荒、疾病、逝世的等,构成移用特定款物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移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公民大众利益遭受严重危害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运用特定款物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四)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即明知是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助款物而成心移用,过错不能构本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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