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快捷栏目

法条定位:第 (请输入数字)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法规>法规正文
【时效性】现行有效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呈报济南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报告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6-03-11
  • 实施日期:2016-03-11
  • 发布部门: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呈报济南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报告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呈报济南市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报告

济政办函〔2016〕3号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有关要求,我市编制了《济南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呈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11日

济南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15年度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附表等12部分组成。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济南政府网(http://www.jin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济南市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7层,邮政编码:250099,电话:66607748,电子邮箱:jnzfxxgk@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拓展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领导分工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厅分管领导多次在政府信息公开调度会议上要求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权利运行“阳光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也都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本级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制定完善制度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健全制度规范。一是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三是调整完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和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工作。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栏目设立了政策解读栏目,要求各部门在转发上级文件、公开发布本级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时配发相关政策解读,包含文件发布背景、意义、主要内容或者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材料。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发布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图说济南”栏目上传图片3500余幅,并推出了“视频济南”栏目,服务形式更加形象直观丰富。

(二)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及互动交流工作。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济南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政策解读作用,打造24小时服务市民的政府工作系统,已成为人民群众联系政府最重要、最畅通、最便捷、最信任的渠道。二是政府网、微博、微信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捕捉和回应社会关切。直播了2015年“直面问题、践行承诺”政务面对面48场群众见面会,每期访问量20多万人次,解决民生问题500多个;设置了“请您参与”“泉城征集”“泉城调查”等栏目标签,就政府及部门重要政策、重点项目规划等广泛征询民意,听取民声。三是我市网络文化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厅加强舆情平台监测,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和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我市市级行政权力清单于3月底向社会公布,清单共纳入52个市直部门(单位)的行政权力事项3729项,其中行政审批341项、行政处罚2268项、行政强制152项、行政征收30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确认122项、行政奖励46项、行政监督380项和其他权力372项,精简率达到52.7%。10个县(市)、区行政权力清单也均于同期公布,行政权力事项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市内四区平均2740项,历城和长清两区平均3368项,四县(市)平均3670项。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5年4月份,公开了《关于济南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8项财政资金收入、支出表,并细化了预决算公开内容,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已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并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实现了市级预算决算信息内容的全面公开;2015年5月份,公开了2015年市级“三公”经费预算,并细化说明了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按照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预算、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采购结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及时、完整的在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按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有关规定,我市已做好准确披露相关信息,公开扶贫、移民资金的规模、发放明细等信息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推进公共资源信息公开。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公开了2015年度保障房建设计划任务量、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建设计划项目清单、保障性住房开工项目和基本建成项目等内容。全面实行房屋拆迁补偿信息公示制度,各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在征收范围内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评估机构的选择、被征收房屋的摸底调查情况、项目前期审批文件、安置房源户型及选房程序、最低套型面积资格认定结果、征收评估机构情况、初步评估结果、未登记建筑认定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进行公布或公示,逐户送达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报告,上述相关信息,被征收群众都可查阅、核对,保障了被征收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加大征地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政府门户网站专门设立“征地信息公开栏目”,建立了2011—2014年度征地信息数据库(主要包括上级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一书四方案”、拟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费用支付相关凭证、勘测定界图),社会各界可对相关征地地块信息进行自主查询,进一步提高了征地工作透明度。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认真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共公开项目审批核准信息359条,完善补充招标方案核准信息47条。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开通社会保险等数据查询、举报、监查、投诉等功能,同时汇总分析公众的各种问题,为领导决策服务。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济南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及政策解读信息。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政策和办理流程公开。不断深化招生信息公开,教育局网站设置招生考试专栏,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普通高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计算机考试等子栏目,及时维护招生政策、通知公告等有关信息。高中招生期间,为方便考生及家长查询,市教育局网站设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浮动窗口,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文件和需要家长及考生知晓的信息按照时间顺序及时刊登,全过程公开。抓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全市企事业信息公开系统,全面做好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各医疗机构健全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所属医疗机构还通过网站、大屏幕、公开栏、指示牌等方式及时公开有关信息。2015年所属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全市公共企事业信息系统发布信息2966条。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对企业投资、企业改制、资金发放、信访稳定、干部任命和国有资产监管法规政策、工作职责、工作动态等全部予以公开。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通过市环保局网站每月公示全市691家排污单位的排放情况、治污设施建设情况,发布废气污染源、废水污染源和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实时监测数据。加强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信息公开,对环境违法行政处罚信息每月一公开,对环境保护大检查信息每轮一公开,对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及配套查封扣押、停产限产、按日计罚等措施每次一公开,切实用行动保障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按要求向社会发布2014年度全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定期公布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情况,定期更新辐射监管系统信息,并公布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情况。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信息和消费警示信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开设“监管动态”栏目,下设监督公示、警示信息、新闻报道等子栏目,其中“监督公示”栏目,涵盖行政处罚、违法广告、飞行检查、抽检通报等信息,今年以来,已发布65条监督检查公示信息。

(九)推进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推进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制定,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2015年全市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0928条,同比增长26%。其中,政府公报公开信息237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93433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2738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2168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92352条。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