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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7-12-10
  • 实施日期:2017-12-10
  •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辽政发〔2017〕60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0日

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4号)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立德树人导向更加明确,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化,教育现代化稳步推进,教育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百姓,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学习机会进一步增加。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8.5%,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均达到97.0%,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比例为62∶3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2.0%,进入大众化普及发展阶段。

教育公平取得新进展。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大力推进,省级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达到53个。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资助格局基本形成、资助规模不断扩大。辽西北农村中小学营养餐试点顺利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和问题少年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中、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达到68.5万人,毕业生稳定就业率保持在95%和90%以上。高等学校每年输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万人左右,建设了一批国家重点学科、重大科技平台和研发中心,产出并转化了一批研究成果。国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4.4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提高到20.8%。

教育质量和发展能力不断提升。评星定级幼儿园占62.0%。建设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138所、特色普通高中实验学校50所、国家示范性中高等职业院校46所。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断推进;建立了中职、高职、本科教育衔接机制,初步搭建起人才成长“立交桥”;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改革取得突破;系列卓越人才培养走在全国前列;本科专业评估评价创新取得重大突破。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民办教育进一步规范发展。教育国际化迈出新步伐,信息化取得新成效。

总体上看,《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立的主要发展目标已经实现,若干指标继续在国内保持较高水平,为“十三五”时期更好更快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发展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全力推进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驱动已成为核心和第一发展要素,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辽宁篇,关键在科技,根本在人才,基础在教育。“十三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发展、辽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面临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也面对诸多风险和挑战。有效应对挑战,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对辽宁教育现代化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构建辽宁现代产业体系,大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建设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先行区等战略,迫切需要辽宁教育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快培养各级各类创新人才。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让全省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迫切要求完善全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优化区域城乡协调发展格局,适应教育需求的结构性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样化教育的需求,迫切要求辽宁教育不断完善体系,优化结构和布局。总之,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迫切需要抓住教育这一最基础环节,推进优先发展。

对照辽宁新一轮振兴发展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对照全省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新期盼,对照教育现代化的建设目标,辽宁教育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全社会教育观念和教育理念在一些方面仍比较滞后;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发展差距仍较大,辽西北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教育发展仍面临着许多困难;高等教育整体办学水平还不高,同质化倾向明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引领科技进步的能力还不强;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的协同培养机制尚未形成;人才培养的类型、层次和学科专业结构与社会需求契合度不高;职业教育优势还不够突出,特色还不够鲜明;学前教育、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还相对薄弱;民办教育还有待进一步促进和规范;一些市、县(市、区)政府教育投入能力不强,保障水平不高,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不多。

辽宁教育必须认清严峻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明确目标任务,牢记使命担当。紧紧抓住发展机遇,以奋发有为的状态和求真务实的作风,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攻坚克难的勇气,切实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推动辽宁教育改革实现新突破、发展迈上新台阶。

三、发展战略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着力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教育发展新特征,自觉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学生成长规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创新育人模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使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2.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根本动力,强化内涵意识、质量意识,更加注重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高,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充分调动基层特别是广大学校、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教育活力,激发内生动力,推动教育事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促进公平。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加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快缩小教育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校际差距,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都有机会接受良好的教育。坚持教育公益性,强化政府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促进教育公平的制度,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又好又快地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

4.坚持服务振兴。把服务新一轮振兴发展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着眼点,充分发挥教育在人力资源开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及引领先进文化建设上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力。要在服务振兴中改善教育发展环境、实现教育适度超前和持续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要。

5.坚持依法治教。把依法治教作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可靠保障,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依法、全面、正确履行职能。把依法治校作为学校内部治理的核心价值与要求,作为评价学校管理和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增强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自觉性,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6.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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