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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PS拍-2017-08号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8-01-19
  • 实施日期:2018-01-19
  • 发布部门:莆田市人民政府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PS拍-2017-08号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莆政土〔2018〕10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PS拍-2017-08号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请示》(莆国土资〔2018〕4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PS拍-2017-08号地块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莆政土〔2017〕35、91号)文件。

二、同意从市政府储备地(莆政土〔2017〕28号)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62184.6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该宗地位于《城厢区350302-04单元莆田学院北区二期征迁剩余地块收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宗地编号:PS拍-2017-08号。

三、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及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住宅70年,配建的科教用地(幼儿园)5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

四、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市规划局莆规证〔2017〕31号为准。该宗地配建幼儿园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教育主管部门,配建人才周转房(含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归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莆田学院北区通往中区的道路保留至校区搬迁。

五、该宗地以净地公开拍卖方式有偿出让,土地出让金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场地平整费等。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为第一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金价款70%,第二期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土地出让金价款30%。

六、该宗地采取“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最高限制价格为1450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七、该宗地商品住宅(毛坯)最高销售均价不超过185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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