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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教育局2008年学校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08-02-15
  • 实施日期:2008-02-15
  • 发布部门: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教育局2008年学校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甬教基〔2008〕3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在甬高校,各直属学校(单位):
《宁波市教育局2008年学校安全工作意见》已经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2008年宁波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意见
2.宁波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处室分解表

宁波市教育局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2008年宁波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着眼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强化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强化安全教育,突出监管重点,加强专项整治,立足防范引导,完善长效机制,积极实施和谐校园建设行动计划,为宁波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事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市100%的平安学校通过“平安校园”复查评估,50%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30%的等级幼儿园通过“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机制和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规范安全考核与监管行为,加强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力争各项指标控制在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对我局的考核范围内。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具体抓,各线分管领导负分管范围内安全责任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全面落实《宁波市学校安全条例》,把学校安全责任落到班级与基层各个职能处室,务必做到100%与下属单位(部门、班级、处室)签订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2.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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