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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222街坊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6-03-14
  • 实施日期:2016-03-14
  • 发布部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222街坊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

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222街坊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的批复

虹府发〔2016〕6号

虹口区旧区改造和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

你单位《关于申请确认222街坊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虹旧征指〔201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222街坊列入我区旧城区改建范围。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俞泾浦,南至青云路,西至弄地,北至恒业路。示意图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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