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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企业“小进限”工作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通知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3-05-20
  • 实施日期:2013-05-20
  • 发布部门:随州市人民政府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企业“小进限”工作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全面完成商贸各项工作任务,尽快改变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所占比重过小的状况,促进全市商贸主体做大做强,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商贸企业“小进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反映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标,而限上商贸企业数量和规模直接影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总体水平。没有限上商贸企业的大发展,就没有市场的大繁荣,也没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增长的动力。要保持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增长,必须强力推进商贸企业“小进限”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小进限”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小进限”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进中小商贸企业扩大规模、提升档次、调整结构,尽快将符合标准的商贸企业全面纳入限额以上企业的统计中来。

二、进一步加大对“小进限”工作的支持力度
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对商贸企业发展给予支持。每新增1户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奖励企业10000元。同时将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户数指标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畴予以考核。

三、进一步做好“小进限”统计工作
统计部门要积极帮助、指导、服务商贸企业做好商贸流通业的统计工作,特别要加大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经营户的入库统计工作。要加大统计政策宣传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全市商贸流通统计网络,采取对新增企业和现有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挖潜并举的方式,将新开业企业和限额以下商贸企业成长达到标准的及时入库,切实解决漏统漏报、瞒统瞒报的问题,做到应统尽统。商务、旅游、统计部门要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辖区内重点市场、重点商圈和重点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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