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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 发布日期:2013-01-11
  • 实施日期:2013-01-11
  • 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工信安函[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9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创建和谐社会的同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化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针对本地区春节和“两会”期间实际情况和特点,细致安排本地区民爆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工作,逐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进一步健全各级民爆行业安全监管体系,指导并加强市、县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民爆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队伍稳定。

二、认真做好节假日及重要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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