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快捷栏目

法条定位:第 (请输入数字)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法规>法规正文
【时效性】现行有效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泉州云锋资产拍卖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的批复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07-08-06
  • 实施日期:2007-08-06
  • 发布部门: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同意设立福建泉州云锋资产拍卖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的批复

(闽经贸许可[2007]101号)

福建泉州云锋资产拍卖有限公司:

我委于2007年7月17日收到你司关于设立漳州分公司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拍卖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经审核,同意设立福建泉州云锋资产拍卖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该分公司为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负责人:朱文琛;住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54号西城大厦七楼;总公司拨付运营资金:100万元;经营范围:承办福建泉州云锋资产拍卖有限公司经营业务,拍卖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拍卖的物品和财产权利。

按照行政许可办理期限要求,请于本批复作出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委领取该分公司《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照后,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指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拍卖业务。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