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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H2017G05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8-01-31
  • 实施日期:2018-01-31
  • 发布部门: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H2017G05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府〔2018〕35号

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委:

你们报送的《关于H2017G05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8〕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海沧区翁角路与山边洪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编号:H2017G05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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