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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解读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其他
  • 发布日期:2019-11-22
  • 实施日期:2019-11-22
  • 发布部门:中国司法部

《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解读

近日,司法部发布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行业标准---《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帮助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律师等承办人员和社会公众准确理解《规范》的精神和内容,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规范》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注法律援助工作,强调“要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提高法律援助的质量”,深刻阐述了法律援助数量和质量之间的辩证关系。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是法律援助取信于民的根本。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对法律援助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适应新时代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的要求,着力解决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更好地满足人们群众在公平、正义、民主、法治方面的迫切需求,需要我们将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现法律援助由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以质量为核心确定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制定政策措施。

规范法律援助服务行为、加强质量管理是为受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强化法律援助监督管理职能的必然要求。《法律援助条例》明确提出要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将法律援助列入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建立健全服务标准体系。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对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做出部署,要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评价指标体系。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把“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作为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明确要求制定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质量标准。

制定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为规范和引导办案行为提供指引,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管理,对于促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维护法律援助公信力、提高受援群众法治领域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该标准的权威性和指导性,《规范》起草小组通过收集整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广泛调研,2018年完成《规范(征求意见稿)》。2019年1月以来,向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司法部有关厅局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单位及法学专家、标准化工作专家、律师多次征求意见,9月形成《规范(送审稿)》提交标准化专家核稿确认,10月组织标准审查会论证修改,后形成《规范(报批稿)》报部领导签发。

记者:如何理解《规范》的性质和编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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