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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成绩突出单位和州市的通报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其他
  • 发布日期:2019-08-27
  • 实施日期:2019-08-27
  • 发布部门: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成绩突出单位和州市的通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18年9月以来,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打防结合、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坚持不懈”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中央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走私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柴油走私为重点的联合专项行动以及形式多样的专项斗争、联合行动、重点整治和综合治理,走私猖獗势头得到坚决有效遏制,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省公安厅等6个单位和昆明等11个州市在开展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长效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保持高压严打,取得了突出成绩,省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和州市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找准工作重点,优化工作布局,以更有效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推动全省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州市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21日

附件

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州市名单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森林公安局

昆明海关

省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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