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快捷栏目

法条定位:第 (请输入数字)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法规>法规正文
【时效性】现行有效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5-12-11
  • 实施日期:2015-12-11
  • 发布部门: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15]1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开封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

开封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规范市场执法行为,激发市场活力,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向纵深发展。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尊重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

公正高效。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的监督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部门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做到确职限权,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稳步推进。充分利用相关信息数据,建立统一的市场信息监管平台,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实施范围

先行在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和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相关单位进行推广,涉及到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等8个部门。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各部门要明确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所占的比例,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

1.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要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市场主体全部纳入,确保不遗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在检查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和检查事项,一律不列入,确保不越位。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