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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其他
  • 发布日期:2019-07-12
  • 实施日期:2019-07-12
  • 发布部门: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质量是发展之基、兴国之道、强国之策。近年来,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策部署,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全民质量意识不断提高,质量发展环境持续改善,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增强。但仍然存在质量总体水平不高,质量监管有待加强,质量技术基础比较薄弱等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22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特色农产品、食品药品、消费品、装备制造、原材料、建设工程、生活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旅游业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是建设质量强省、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改善供给结构、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各地、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上来,强化责任担当,扎实开展工作,确保行动方案提出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为推进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加强组织协调

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牵头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质量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质量提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三、强化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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