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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行业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09-06-12
  • 实施日期:2009-06-12
  • 发布部门:江苏省粮食局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印发《江苏省粮食行业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粮办〔2009〕51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粮食行业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江苏省粮食行业纠风工作要点

2、江苏省粮食行业纠风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江苏省粮食行业纠风工作要点

根据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的精神和《2009年全省纠风工作要点》,结合粮食工作实际,现提出全省粮食行业纠风工作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大力弘扬“以农为本、安全至上、诚信服务、和谐发展”的行业新风尚,加强粮食行业优良作风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粮食行业职业道德教育。在两季收购期间,省、市、县三级联动,继续在全省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积极为农民增收服务。

二、强化监督检查。结合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加强粮食库存的实物和账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加强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粮食企业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政策,落实强农惠农和扶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市场成品粮油质量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克扣斤两、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粮油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充分发挥财务、审计和监督检查的作用,加强对粮食收购资金使用、政策性补贴资金拨付和执行国家粮食政策的专门督查。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搞“回购粮”和“转圈粮”,虚报收购数量和等级套取收购资金和国家费用补贴,擅自动用国家政策性粮油,挤占挪用收购资金,私自倒卖库存粮食牟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不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不依质论价、压级压价、随意扣斤扣量、拒收、限收、停收,给农民打白条和代扣各种费用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干扰客户正常交易、设置障碍影响国家宏观粮食的正常出库,以及额外收取客户粮食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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