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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现行有效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基本情况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解释/文件
  • 发布日期:2016-07-15
  • 实施日期:2016-07-15
  • 发布部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通州区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6〕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州区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5日

通州区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有关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22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定于2016年5月至2017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污染执法、整治无证无照违规经营、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安全生产整治等专项行动,集中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通过取缔、关闭、改造升级等方式,全区完成11个乡镇政府、3个街道办事处、290个左右行政村(街)和2500家左右(附件3)企业范围内的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的清理整治工作。其中,2016年,京哈高速路以北及台湖地区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80%以上,他地区完成清理整治任务的70%以上。

二、清理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以下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

(一)污染环境行为。无环保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环保不达标等行为,包括使用小煤炉或存在冒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扬尘等污染现象以及挥发性有机物(VOC)排放不达标、应建未建污水处理设施等。

(二)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包括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行为。

(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包括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规出租等行为。

(四)影响生产安全行为。包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管理秩序混乱、存在安全隐患等生产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一)建立专项整治企业台账

2016年6月15日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全面排查,对辖区内涉及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企业的排污、证照、用煤、用地、安全等情况进行调查梳理,建立专项整治企业台账。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专项整治企业台账作为本辖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附件上报区清理整治违法违规排污及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

(二)制定治理方案

2016年6月15日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本级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并确定时间节点和进度安排。

2016年6月15日前区环保、工商、城管、国土、安监部门分别牵头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1.区环保局制定环境污染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工作安排、检查重点和重要时间节点等。

2.通州工商分局牵头制定整治无证无照违规经营专项行动方案,方案内容包括检查重点、任务分工、工作安排和重要时间节点等。

3.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制定打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重点区域、任务分工、工作安排和重要时间节点等。

4.通州国土分局牵头制定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重点区域、任务分工、工作安排和重要时间节点等。

5.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制定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方案内容包括重点行业和区域、任务分工、工作安排和重要时间节点等。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区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区指挥部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区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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