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婚后购买的车辆,男方开办的两家店铺以及其股票资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女方是否可以分割!婚后家庭及孩子日常花销均为女方购买!男方每月支付3000元(含2100-2400元购房贷款)女方是否可以通过提供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及孩子用品支付订单凭证,获取补偿!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5-12-07 20:08:19150*****845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484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婚后购买车辆、男方开的两家店铺及股票资金,若无特别约定,都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分割。女方能提供日常及孩子用品支付订单凭证,可主张补偿。因女方承担较多家庭开支,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适当倾斜。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财产分割及补偿事宜。
    回复于 2025-12-07 20:11:05 咨询他
  • 曹磊律师
    月帮助48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是已婚后双方的收入购买的车辆属于共同财产的。
    回复于 2025-12-07 20:11:16 咨询他
  • 邓伟律师
    月帮助130
    四川蜀国律师事务所
    婚后置办或取得的财产,无特殊情况原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于 2025-12-07 20:11:36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44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婚后购买的车辆,婚后开办的店铺以及股票资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分割。
    回复于 2025-12-07 20:34:59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797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婚后的经营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已经支出的部分不能再分割。但可以获得家庭劳务补偿。现存存款可以分割
    回复于 2025-12-07 20:53:1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49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后购买的车辆、男方开办的店铺及股票资金,若无特殊约定或特殊出资情形,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女方可以分割。女方婚后承担家庭及孩子日常花销,可依据《民法典》第 1088 条,通过提供支付订单凭证等证据,证明其负担较多家庭义务,在离婚时向男方请求补偿。
    回复于 2025-12-07 21:03:46 咨询他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