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5年04月10日09时43分,在北京市朝阳区 酒仙桥路大山子环岛路口南侧加油站对面,对方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我骑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对方的车右车把我的车左车把接触,发生交通事故,我摔倒受伤。交警事故认定书判定对方全责。 2. 我去往医院后,脸部,手部,膝盖有擦伤情况,且手腕处的小米手环发生屏幕破损。有医院病历和发票,以及诊断书显示建议休息。 3. 我想知道我可以向对方申请什么费用的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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