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婚带一男孩找的我头婚老公 结婚十三年 有两个儿子 大的12小的两周岁我一直在家做家庭主妇 家里的钱都是在管 家里存款多少我不知道 他防我和防贼一样 每次都是给200块生活费 要我花四天 有时候还没四天花完了 他就和我算账 弄得我手里一分钱都没有 还经常对我发脾气骂我对我家暴 我忍受不了让他把这些年的钱公开 他偷偷把钱转移了 我气不过把他的保险柜给撬了 里面有五十的二十的十块的 加起来也就2千元 他知道后 和我要钱 我不给就对我实施家暴 我忍受不了把两个孩子撇给他 我走了 然后他报警了说家里的钱所有的积蓄都让我拿走了 还要起诉离婚 这些年他给我的生活费不够时我就透支信用卡
婚姻家庭山东省-济南市2025-02-14 01:05:52153*****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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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4487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回复于 2025-02-14 12:09:5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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