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您好,我爸爸几年前婚外情并且生了一个女儿,和女方约定给对方一套房子,两者不再来往,今年女方又开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他们之前在一起的一些视频自以及女儿的照片,我们让爸爸和女方交涉,断绝来往,女方今天打电话辱骂我妈妈和姐姐,并声称和我爸爸不会断绝关系。 想咨询律师几个问题: 1.送的房子是否还有可能收回? 2.能否以重婚罪过其他方式对我爸和女方定罪? 3.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对女方进行警告?

婚姻家庭湖北省-武汉市2024-09-05 13:51:57159*****562

分享

律师回复

  • 邓伟律师
    月帮助256
    四川蜀国律师事务所
    若存在利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就可以。若是以夫妻名义稳定同居就涉嫌重婚罪。
    回复于 2024-09-05 13:56:11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9-05 14:13:03

      谢谢,那请问收回房产的话,现在我们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吗

    • 律师回复: 2024-09-05 14:34:04

      需要收集他们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证据,证明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购房。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210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赠与第三者的财产可主张要回,如果影响过大建议报警
    回复于 2024-09-05 14:06:34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1177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可以起诉女方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女方没有结婚大概率够不上重婚罪
    回复于 2024-09-05 15:16:1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23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配偶有权起诉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4-09-06 10:43:43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47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