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12月在贵阳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本金为40000元整,36期,合同含利息金额为52991.6元;合同规定在六个月内乙方(我方)不得终止合同。我方已还款3期,每期还款1458.1元,合计4374.3元,因我方坚持提前终止合同,现在对方给我提前终止合同,但是给我算了个总金额为46521.1元。我疑惑的是他借我三期(即3月)就总共收我利息违约金等高达10895.4元,对方还要求分几个账户汇入收款。这个是否可以起诉或者和对方怎么协商处理
合同纠纷贵州省-贵阳市2023-03-21 21:08:0315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