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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2019年在一家spa馆充值并成为会员,至今我前后充过几次钱,每次充钱店家都有赠送一定金额的额度供我消费,商家消费模式是充值金➕赠送额度为总额度,每次做项目按原价扣除。如今,由于他们分店关闭,只留主店,离我家太远,不想继续在他们家消费了,于是向商家提出退还剩余储值金的要求。商家同意,但规则是按我2019年至今充值的总额(不算赠送的额度),扣掉每一次我做的项目的价格,剩下的是退还给我的。经计算,总的充值8000多,目前账户剩2100多(含赠送额度),按他们的算法我只能收到退款七八百左右。想咨询一下商家这种退款方式是否合理?个人认为商家应以最后一次充值后的消费开始计算,这样妥否?感谢您的解答

其他福建省-福州市2023-03-12 22:45:0915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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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胡友香律师
    月帮助20
    江西赣深律师事务所
    商家这样算显然是不合理的,不计算赠送额度那开会员充值的意义何在。具体退款金额和方案可以继续协商。
    回复于 2023-03-12 22:48:5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3-03-12 22:54:56

      请问从什么要点进行协商会对消费者比较有利呢?

    • 律师回复: 2023-03-12 22:56:29

      撤店了理应保障会员权益。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37
    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
    建议和商家协商,各退一步。
    回复于 2023-03-12 23:03:56 咨询他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0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不合理,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退款。
    回复于 2023-03-13 09:43: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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