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婚内买的房子分期付款,房子以我个人的名义买的,但是钱是我老公出的每个月还贷款都是从我的卡上扣的,我想知道这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属于共同财产我是不是可以签一个婚内协议,这个房子是不是属于我个人的了
婚姻家庭江西省-赣州市2022-12-06 10:15:55152*****09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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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宇律师月帮助653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房子肯定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没有婚内财产的约定 ,肯定属于共同财产 ,如果你能签订一份婚内财产协议 ,那么完全可以约定 这套房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和对方无关 ,这个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 ,在这里 唯一需要提醒你一句 ,就是写这个协议时候 ,不要带有离婚的字样 ,也就是说 不要把一个婚内财产协议的约定写成离婚协议的约定 ,能明白吗 ,婚内财产的约定随时都可以生效的 只要签字就可以 ,而离婚协议需要拿到离婚证以后才能生效 ,这是不同的 ,简单一句话就是约定这个房产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与对方无关 ,如果方便的话 最好去公证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2-12-06 12:23: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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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梅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您好,如果是婚后买房,双方之间对房产的归属又没有另行协议,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的贷款属于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回复于 2022-12-06 15:03:30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