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犯了洗钱罪,他是一个残疾人,受到同村人的邀请外出打工,在我哥以为他们(同村人)真的给了我哥找了一份工作的期间时他们找了我哥哥两次说什么干洗钱什么什么的赚一万三千块,我哥哥不想干,他们就把我哥拉到江边威胁我哥不干就把他扔江里,并且承诺给我哥1万多块钱然后我哥哥就迫于威胁干了,洗钱的过程身份证和银行卡用的都是我哥哥的,洗钱额度大约百分之60多,总共得到现金1万3千元,结果钱一到手落到我哥哥手里的只有几百块钱,他们两个得到了1w多,我哥没钱无法缴纳赃款,其别的人他们缴纳了赃款并有人贿赂警察3w元,他们两个都是未成年人但年龄都在16-18岁,我哥哥21岁,在判刑时我哥哥判了一年,他们两个无罪释放,
刑事辩护河南省-鹤壁市2022-11-29 20:31:51195*****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