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6岁多,在午托场所把另一个7岁的小学生从床上推到地上,造成其左手骨折。去医院做了检查,医生说不需要住院。小孩大概休养了10天就去上学了。我想知道这事我作为家长,除了赔付对方医药费还需要赔付对方什么费用,这些费用怎么计算?现在对方提出,小孩不敢去午托了,为此妈妈不去上班了,每天接送他上学。对方要求赔偿他们的损失。对方提出以下赔偿要求: 1、营养费150/天*90=13500 2、精神补偿1万 3、请假陪护费一个月6000 4、家庭成员请假路费2000 合理吗?应该赔多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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