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乙方到甲方工作后,初次签订劳务合同的期限,本科生为5年(含见习期),硕士研究生由双方协商,但不得少于5年。乙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退回单位支付的安置费、培养补贴及各类专项培训费用,因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请问五年内如果辞职必须赔付这一条的费用吗? 是高校就业补充协议

其他山东省-威海市2022-09-30 14:30:49198*****500

分享

律师回复

  • 李云律师
    月帮助0
    山东英拓律师事务所
    培训费用是可以要求退回的
    回复于 2022-09-30 14:39:21 咨询他
  • 赵玉芬律师
    月帮助5
    吉林实正律师事务所
    不需要,培训费按照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限与劳动合同期限比例赔付。安置费和培养补贴法律没规定。安置费个人认为按照培训费较为合理。培养补贴个人认为如果包含在工资里,属于用人单位巧立名目。不应当赔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日通知即可。不存在赔偿问题。
    回复于 2022-09-30 14:49:11 咨询他
  • 魏可律师
    月帮助118
    广东德纳(武汉)律师事务所
    培训费可以要求退回,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22-09-30 14:58:55 咨询他
  • 王男律师
    月帮助3
    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热点难点问题诉讼指引》2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回复于 2022-09-30 14:59:34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870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