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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不和,已有4年以上未见面。孩子与母亲生活,均已成年。男方与女方(包括孩子)无任何联系及经济援助,在孩子未成年时也由女方抚养。男方自行迁移户口至外地亲戚家(时间较早),目前家中(农村)房产和田产上只有女方名字。找不到男方如何离婚?离婚后房产可以独属女方吗?女方能获得经济补偿吗?孩子自愿与父方断绝关系能成功吗?要去法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婚姻家庭河南省-周口市2022-08-13 17:34:5818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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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2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你好,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断绝不了
    回复于 2022-08-13 17:37:56 咨询他
  • 姜丽凤律师
    月帮助125
    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
    找不到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后公告送达,房产是否归女方要看证据能否证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女方未必能获得经济补偿,父母与子女血缘形成的亲属关系无法断绝。去法院起诉要准备诉状和证据。
    回复于 2022-08-13 17:41:58 咨询他
  • 王卫华律师
    月帮助4
    河南三融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在男方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房产需要看看是婚后所得还是婚前所得,孩子是不能断绝关系的。如果需要详细咨询可以电话联系。
    回复于 2022-08-13 18:29:0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9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2-08-13 21:12: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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