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十堰买的房子,首付是分期的,本来是今年6月30交房,结果开发商延期了,具体延期日期不确定,首付还欠开发商12万,当时单独签订了借款合同,6月25之前不还的话,合同利率是月15%,还有一份合同,是开发商从去年10月开始每月补2500,至22.6.30,开发商说如果6.25前不还首付款,补助会取消,想问一下,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是必须要还首付款,如果不还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债权债务湖北省-十堰市2022-06-23 08:14:11189*****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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