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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见到甲以劫取财物为目的将被害人打昏,正在从被害人身上取财,乙顺手帮助甲,二人共同取走了被害人身上的财物。 甲构成何罪? 乙与被害人被打昏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甲乙二人否构成共同犯罪?

其他辽宁省-大连市2022-06-02 10:27:3515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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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孟祥耀律师
    月帮助70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目前在线,可以线上沟通,也可以来电快速解决。
    回复于 2022-06-02 10:32:41 咨询他
  • 高敏律师
    月帮助0
    辽宁安宇律师事务所
    亲,你这样是过不了法考的,建议你多听柏浪涛考试的课,多做题好好学习
    回复于 2022-06-06 16:07:25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2-06-06 16:12:45

      共同犯罪要求主客观一致,被害人被打昏,危险流不是乙创造的,跟乙没关系,甲暴力手段取得财产构成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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