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两个人处对象,男方在和女方处对象期间谎称自己缺钱管女朋友借钱去和别人处对象,钱花在另一个女孩身上,且被女方知道后,两人分手,男方立字据,一个月归还一万,共6万,分6期退还给女方,但是期限到了,男方以没钱没由没按照字据归还,请问男方构成诈骗罪么,不是的话,能否对其进行定罪。
律师回复
热门法律知识
-
如何认定合同无效?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也就是说,如果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该合同就是无效的。
-
没有借条可以确认借贷关系吗?
除了借条、收据等债权凭证外,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通信记录也可以作为明确表达借贷意思的表示。
-
劳动案件在诉讼阶段变更诉讼请求,是否需要另行仲裁?
劳动者基于同一事实在仲裁阶段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诉讼阶段变更为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是否应当予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