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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2008年别人向我爸借了五千块钱,并写了借条(借条有身份证号码以及家庭住址,借条现在有点破损),后来借钱的人离开了这个地方,所以找不到他人。借钱人是外地的,借条上有家乡地址,但不知道是否准确。请问这边可以凭借条起诉他,并要回钱吗?起诉状怎么写,自己可以写吗?或者有什么机构可以不要费用写起诉状,父母是农民,这钱对于我家是好几个生活费!

债权债务湖北省-黄冈市2021-11-28 22:45:521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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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郭泰志律师
    月帮助32
    上海市德尚(烟台)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拨打12348 法律援助!!!
    回复于 2021-11-28 22:48:11 咨询他
  • 贾炜路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期间有没有追要过。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回复于 2021-11-28 22:50: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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