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5日,被告人叶某驾驶重型货车沿108国行驶,当行驶至108国道风光加油站路段时,与前方推手推车的行人孟某相撞,造成孟某经抢救无效于2019年10月2日死亡的交通事故发生。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叶某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经调查:孟某系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叶某负该次事故全部责任。被告人叶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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