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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最近在网上看到演员孟某某和音乐人陈某某相关的新闻,主要说是陈某某的前女友在网络中上传了孟某某和陈某某的聊天记录,问一下这算是侵犯了隐私权吗? 另外在聊天记录公开后,有网友经常给孟某某起“小三”和“知三当三”等言论。之后孟某某发了微博道歉了,说是 从未想过介入他人感情,但是却造成了实质伤害,也对因此伤害到的人说一声对不起,也向一直支持信任我的粉丝们说声对不起,让你们失望了。最后也向关注此事的大家说声对不起,我会深刻反思! 但是有网友还是“断章取义”。问一下这算是侵犯了名誉权吗?演员孟某某会不会被行业抵制,谢谢。

侵权维权山西省-太原市2021-10-26 12:15:34182*****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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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舒超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侵犯名誉权需要达到一定损害程度,转发评论有数量要求。这种情况通常不属于劣迹艺人,不存在被行业抵制的情况。
    回复于 2021-10-26 17:17:0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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