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单位一个同事声称他是某手机公司员工,负责五莲手机用代理,期间他有任务,需要我帮忙刷卡,帮他走走流水,起初,我只是纯粹帮忙,但是他承诺付给我利息,第一次,给了我利息,后来又用他完不成任务这个是让我为其刷卡,直到后面一个月后出事,其称被别人骗了,现在经公安局调查取证,称我这个同事也是受害者之一,不能构成刑事犯罪,骗我同事的那个人已被逮捕,但庭审时其不承认骗了我们的钱。只说这个是他借了我同事的,可是我之前的钱都是通过pos机刷到了他的银行账户,我想问问我这个同事是不是就没有责任了,我的钱也就白白的没有了,没有途径再追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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