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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单位一个同事声称他是某手机公司员工,负责五莲手机用代理,期间他有任务,需要我帮忙刷卡,帮他走走流水,起初,我只是纯粹帮忙,但是他承诺付给我利息,第一次,给了我利息,后来又用他完不成任务这个是让我为其刷卡,直到后面一个月后出事,其称被别人骗了,现在经公安局调查取证,称我这个同事也是受害者之一,不能构成刑事犯罪,骗我同事的那个人已被逮捕,但庭审时其不承认骗了我们的钱。只说这个是他借了我同事的,可是我之前的钱都是通过pos机刷到了他的银行账户,我想问问我这个同事是不是就没有责任了,我的钱也就白白的没有了,没有途径再追回了

其他山东省-日照市2021-10-08 14:51:11153*****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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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0
    湖北中武律师事务所
    如果确实是第三人诈骗,那么您的同事没有责任,您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追讨款项
    回复于 2021-10-08 14:53:58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10-08 14:55:34

      我如果通过打官司的途径,能起诉我我这个同事,还钱吗

    • 律师回复: 2021-10-08 14:57:20

      您可以把同事作为共同被告,但我认为得到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 用户追问: 2021-10-08 15:02:51

      也就是说我只能起诉诈骗那个,我这个同事不负任何责任?

  • 孙术钧律师
    月帮助0
    内蒙古同实律师事务所
    你这笔钱公安是怎么样给你确定的呢?
    回复于 2021-10-08 15:19:21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10-08 15:26:11

      公安跟我说,我这个同事够不成刑事,全部罪名安在了诈骗我同事的人身上,出事后。我同事给我写过欠条,欠条上写着他欠我钱,但是后面还写了一个诈骗他的人还他钱他才还我,我想问问这个欠条有法律效力吗?我还有别的途径能追回我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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