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分家当时是荒山,20O0年国家出资开发成土地由本人种植玉米一直到2010年后改种果树至2015年前一直没有发生过争议。在2015年时石榴树被弟媳偷砍400株损坏自建圆塘子管道。经镇政府在2018年处理给本 人,后来镇政府司发员换后和对方有亲戚关系,反转来对方起诉镇政府。后在2020年镇政府重新作出第二次处理意见把土地按两家人口划分。后本人不服提起一审上诉,一审维持原判。后上诉到二审、二审维持原判。我想再审。请律师给我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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