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住在一起总吵架 婚姻二十年了 想要和平离婚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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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金国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您好,双方可以就离婚问题、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双方亲自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离婚协议,前往任意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现在协议离婚有30天的冷静期。 离婚协议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在离婚协议上务必写明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订立。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 1、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信息 2、协议的背景陈述 3、协议内容。协议的内容一般也分为三个部分: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下就协议内容分别讲解:双方自愿离婚 双方必须在协议书上明确注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自愿离婚。其他离婚原因,如一方出轨等,写不写均可。双方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则必须写明,否则无法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必须注明双方有无子女,如果有,离婚之后孩子由谁抚养,是否需要另一方承担孩子抚养费以及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期限等,还应明确约定离婚后的子女探视权、探视方式等事项。 有关子女抚养和探视问题要详尽约定,切忌含糊笼统,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团队或请专业团队出具离婚协议,否则双方日后可能由此引发抚养权、抚养费变更、探视权纠纷等诉讼。 财产部分应明确财产购买时间、归属、分割情况,某些不变分割的只能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应明确给另一方折价款金额。 常见需要分割的财产包括房产、房产增值、车辆、存款、股权、股票、基金、债券等有价证券、保险、住房公积金、补贴、房屋租金、个人财产婚后增值部分以及私人生活物品等。除了财产分割,还应明确约定双方债权、债务的分割,由于债权债务的分割涉及到第三人(债务人、债权人),债权债务处理模糊,后续很大概率引发其他争议。 尤其对于债务的分割,要确认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约定模糊,可能会使一方财产受损,但双方签字生效后,后续很难诉讼维权。回复于 2021-05-18 13:30:0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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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全律师月帮助0人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你好,婚姻案件涉及人身、财产、子女三方面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前三种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起诉之后调解结案的,大概在一个月左右(具体看律师办理程度),诉讼的话,简易程序三个月结案。 涉及案件解答、民事诉状书写、证据材料搜集整理等问题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予以分析解答,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多次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回复于 2021-05-18 15:46:0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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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2023年4月25日法院判决离婚,5月15日判决生效。想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我的起诉状漏写了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个杂物间6.9平方漏写)房子产证面积115.7平方,但被告方答辩站里面已经描述了杂物间6.9平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法院判决就没有把这6.9平方判到,现在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不知道这个怎么处理 二,我2021年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8月24日开庭,9月24日判决不准离婚.被告从2021年2月至2023年第二次判离婚,两年时间,被告从未往家里寄过一分钱,他工资每月12000元.法庭上他没有提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去向,我是否可以再起诉要求分割属于婚内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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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谈了个有家庭的对象,他那会把我的黄金给卖了,钱没给我,我们现在分手了,要这个钱他也不给,我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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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婚前两套拆迁房是男方的,现在离婚了,协议写的婚后财产是分给我一套,房子没有房产证,只有票据,请问离婚协议签了有效没有,房子是否就属于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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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年前年后闹矛盾,我至今在娘家未回,男方一个人去了我们做生意的地方,现在男方给我要离婚协议书,我当时没多想,觉得他就是在吓吓我,写好了就拍给他了,我不懂法律,想咨询一下律师,像我这种情况,拍给他对我有影响吗?我想快速跟他结束这段关系,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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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被家庭暴力,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