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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男女,互相有意,就有了关系。男方给女方转账20万,让女方买住宅楼,钱不够由女方出,并且房照本出女方的名字。楼房花26万已买完。女方现与男方同居,但并未登记结婚。请问,如果两人出现感情不和的分手情况,女方能得到楼房的全部吗?

婚姻家庭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1-05-18 09:13:1015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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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志全律师
    月帮助0
    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
    你好,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参照婚姻案件处理,具体可以电话咨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予以分析解答
    回复于 2021-05-18 09:19:46 咨询他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2
    湖北元本律师事务所
    你好,女方可以得到楼房,转账是借款还是赠予,如果是借款可能要还,但不影响你对房屋的所有权。
    回复于 2021-05-18 09:20:24 咨询他
  • 贾炜路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个有可能被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果是这样,那您就不能得到全部了。
    回复于 2021-05-18 09:21:5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9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归女方所有,但男方可要求返还购房款。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1-05-18 15:06:4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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