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婚姻家庭>咨询详情

你好,请问在离婚这方面。包括孩子和经济赔偿

婚姻家庭浙江省-台州市2021-05-17 17:24:45136*****716

分享

律师回复

  • 林翠萍律师
    月帮助12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你具体想咨询的情况是什么?
    回复于 2021-05-17 17:28:12 咨询他
  • 贾炜路律师
    月帮助0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您好,请具体描述您的情况,详情可以点击我咨询
    回复于 2021-05-17 17:29:4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9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孩子多大了?对哪些财产分割有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1-05-17 17:31:38 咨询他
  • 王秀娇律师
    月帮助10
    湖北鼎诚律师事务所
    您好,离婚涉及财产分割和小孩抚养,可起草离婚协议书双方去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申请离婚,协议不了只能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有需要可详细咨询
    回复于 2021-05-17 17:31:42 咨询他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12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是打算离婚吗?离婚可以一并解决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要结合你的案件情况分析
    回复于 2021-05-17 17:36:04 咨询他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3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因为什么原因要离婚?
    回复于 2021-05-17 17:38:51 咨询他
  • 高百灵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孩子抚养权根据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方有过错的,才可以主张经济赔偿
    回复于 2021-05-17 17:52:50 咨询他
  • 毛高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回复于 2021-05-17 18:12:11 咨询他
  • 张志全律师
    月帮助0
    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
    你好,婚姻案件涉及人身、财产、子女三方面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前三种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起诉之后调解结案的,大概在一个月左右(具体看律师办理程度),诉讼的话,简易程序三个月结案。 涉及案件解答、民事诉状如何书写、证据材料如何搜集整理等问题需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予以分析解答,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多次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回复于 2021-05-17 18:20:22 咨询他
  • 支卜生律师
    月帮助0
    贵州龙在田律师事务所
    您好,请具体说明你的问题
    回复于 2021-05-17 18:23:15 咨询他
  • 赵代川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可以具体说一下情况,我给你解答。
    回复于 2021-05-17 23:31:10 咨询他

婚姻家庭类型活跃律师

  • 易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506 累计好评3287 18分钟响应

    咨询
  • 张雪律师

    相关月回复201 累计好评986 15分钟响应

    咨询
  • 魏可律师

    相关月回复62 累计好评701 17分钟响应

    咨询

婚姻家庭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