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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把未经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把杂物间拆了一面墙改造成车库,后把房子连同杂物间卖给我(杂物间没有产权,我当时不知A未履行杂物间改造相关手续),在房子过户后,住建局下处罚决定书给原业主,责令交罚款并进行加固施工。现在问题是,如果原房主不进行加固施工,那么我是否有义务进行加固施工?如果我有义务施工,那我可以起诉原业主要求赔偿我的损失么

其他上海市2021-05-15 20:33:2918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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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江兴兵律师
    月帮助0
    湖北玺来律师事务所
    如果按照你说的情况来看的话,确实是可以打官司,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回复于 2021-05-15 20:52: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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