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是我姐夫,于2021年5月1日在景德镇市珠山区从事房屋建筑施工时由高处坠落。随即由120救护车送至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抢救。入院诊断现示右侧四根肋骨断裂伤,右侧髋骨粉碎性骨折伤,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并伴有内出血。目前肋骨与髋骨伤已通过手术治疗,内出血暂时得到控制。但是施工单位在缴纳了前期抢救和手术费之后就不再续费了,到今天为止医院已经下达欠费通知并停止用药了。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像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应对。谢谢!
其他江西省-上饶市2021-05-12 21:28:48183*****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