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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七岁,于3.26日在某餐厅打工,由于餐厅只剩我一个服务员啥都得干,所以在五月十一日提出离职,五月十日请了假,在这中间一个月的时间,餐厅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提出离职,餐厅则扣除我五月工资,同时四月工资也要扣出一部分。我有权要求其餐厅支付我在勤全额劳动报酬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1-05-11 15:52:3513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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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涂志辉律师
    月帮助0
    广东普罗米修(武汉)律师事务所
    当然有权,维权途径有向劳动监察大队寻求帮助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1-05-11 15:53:48 咨询他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550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您好,您陈述的情况我已大致了解,这边需要根据你的情况分析一下案情,详细解答等分析后回复,请稍等。
    回复于 2021-05-11 16:09:10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1-05-11 18:27:34

      你可以委托律师帮忙准备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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