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经济金融>咨询详情

18年与亲戚合伙开厂,所有设备等软硬件投入各出一半,19年因经营方向问题决定分开,我们这边决定不带走任何硬件设备,净身出去,而亲戚方继续经营该公司抬头。另外我们根据之前合伙约定,18年所有收入分一半。但是18年有一笔50万货款直到分开前还没收到公司账户,是亲戚方客户的,因为当时亲戚方的信任,亲戚方没有与其签任何购销合同,后该客户已经成为老赖不打算支付该50万货款。19年期间我们多次追要其中属于自己的25万收入,亲戚方以无法获得该笔货款为由,将50万算作硬性亏损,并且硬要我们共同承担。我们希望知道亲戚方这样的做法合理合法吗?

经济金融江苏省-苏州市2021-04-12 22:36:11137*****235

分享

律师回复

  • 张毅律师
    月帮助15
    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
    你不是之前咨询过我么?
    回复于 2021-04-12 22:43:16 咨询他
  • 周立律师
    月帮助0
    江苏福庆律师事务所
    你好。 不合法。 我是苏州的,可帮你处理这个问题。
    回复于 2021-04-13 02:51:54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45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经济金融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