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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市2012年嫁到都江堰的,我户口也落户在老公这边。大致2020年,由于老公这边最近土地被征用,所在的村就分钱。但是这边的社区负责人说08年以后嫁到这边的媳妇不享受这个福利。但是当时并没有出具相关的文件规定。现在说现当下开始制定相关文件,规定从08年后嫁过来的人不能享受。我的2个疑问。第一,我12年就嫁过来了,也在12年落户到这里。现在才开始制定文件说不能享受,这个要求是否合理。第二,若不合理,我应该找哪个部门去起诉

其他四川省-成都市2021-04-10 22:30:4415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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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赵涓娟律师
    月帮助30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您好。土地征用一般是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可以去了解啥情况。是否有该真实的文件或者政策。可以和你一样情况的人去了解下
    回复于 2021-04-10 22:34:59 咨询他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31
    河南泰豫恒律师事务所
    第一对方所说没有依据,第二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于 2021-04-10 22:36:3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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