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毕业后想自己创业,在19年10月8号与商管这边签订了一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然后就营业了两个多月,20年疫情就爆发了,由于是在大学城附近的商铺,因为疫情,大学生都出不来,导致都没有人,商场的商铺几乎都是关门的,我的也是一直关着至今,然后我的合同是到20年10月8号到期的,这边是按季度支付房租的,由于一直关门,我实在支付不起合同期最后一个季度的房租了,就没回来处理商铺了,结果现在被商管的起诉了,本来只差7000多元的房租费,今天去交房租,商管的算下来各种费用让我支付25000多元,还不退还4800多的押金,我实在无力支付,也不知道怎么去打这个官司,所以就想问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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