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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之前是在上海做夜场的,在做酒吧期间有一个上海本地女性客户喜欢我,当时我正想买车,她便给我买了一辆车,说我给车价他一部分就可以了。现在打算在老家发展不去上海她便已此威胁让我还钱。说去上海便不用还。这种情况我可以不还吗?没有欠条

债权债务山东省-枣庄市2021-03-05 08:29:5815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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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丽凤律师
    月帮助0
    广西荔泉律师事务所
    是对方赠予的,还是有提到借款?
    回复于 2021-03-05 08:32:32 咨询他
  • 王林律师
    月帮助0
    湖南旷真(重庆)律师事务所
    这种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是可能会被要求偿还的
    回复于 2021-03-05 08:33:28 咨询他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4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是有条件的赠予,需要进行偿还
    回复于 2021-03-05 08:36: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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