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背景:去年11.12号于松涛街仁爱路交叉口发生车祸,当时道路维修,南北,东西方向都是黄灯。对方开轿车由北至南,我是电瓶车由东往西。对方轿车损坏较轻,有交强险,我被撞至胸椎骨裂,腰部劳损。 后警方说由于都是黄灯且无监控,判责任五五分。 出院记录上写明需卧床两至三月康复训练等等,出院诊断书上写休息三月,加强营养,专人陪护。 问题:1.损坏物品的赔偿是2000以内全部由保险公司负责吗? 2.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关于陪护费,误工费,以及营养费等相关赔付标准 3.对方汽车定损5600,要我支付2800,这种情况下是对方保险公司赔付后,我再给司机吗? 麻烦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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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全责,只有交强险,对方车辆定损过高,什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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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交通事故定责书下来,多长时间以内可以主张赔付呀(警察调解结果不满意,申请法律维权)。然后对于事故造成的隐形伤害,比如医生诊断不排除迟发性脑出血的可能。这种后面病发的治疗费可以申请索赔吗?如果打官司,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陪护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对方是否都可以赔付。烦请解答,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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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们好,我家人去坐公交在公交车站附近,非机动车道右侧离人行横道不远,被一辆车速太快的电动车从后撞伤,多处骨折。这个被判同等责任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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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车被撞了,别人全责,我可以要求他赔偿车子折旧费?因为修车期间,导致我无法用车上下班,可以要求补偿交通费或者误工费(非营运车)?如果协商不好,我这边起诉,大概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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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骑电动车在右边机动车道逆向行驶,被正向行驶的电动车撞倒,骨折,请问是主要责任还是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