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发生在2021年3月2号,我在品谱有限公司在职期间,因工资太低原因有意换公司,所以我就以休息时间去应聘了另一家艾尔浮有限公司,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本人跟艾尔浮招聘人员协商好如果做的可以,我先去品谱辞退工作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再跟他们艾尔浮签订劳动合同,我去应聘期间在他们仓库做了一上午,合同里写的包吃但是到中午艾尔浮并没有给我本人定工作餐,我选择不再继续在他们公司做事,我本人回家以后,就接到艾尔浮公司人事部的电话,辱骂我本人自己歧视我本人,所以我本人跟艾尔浮公司人事在电话里争执了起来。第二天我回到品谱上班的时候,事后因各种原因导致我被品谱无故辞退。我想咨询一下这两家公司触犯法律吗?
劳动争议福建省-厦门市2021-03-04 20:17:03176*****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