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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在2月22日上午,本人驾驶一辆suv与一辆同方向行驶的电动摩托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已报警,报保险公司,骑电摩的人受伤住院,交警队的责任判定书还没出来,本人已垫付医药费一万多元,保险公司垫付了五干元,对方还在要营养费,我该给吗?后面我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江西省-吉安市2021-02-28 16:06:0613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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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0
    湖北中武律师事务所
    建议您催促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到认定书出来之后再给,对方执意索要的话,可以要求对方走正规司法诉讼程序追讨
    回复于 2021-02-28 16:25: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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