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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6年与同事杨某某,马某某在太阳山开发区烧烤摊喝酒,期间本人手机没电了到烧烤店内充电,听闻店外同事与他人打架遍出来拉架。随后被当地派出所人员带至公安局录口供。本人并没有参与打架斗殴。口供也录的很清楚。并且派出所没有找到对方打架人员。随后并没有做出任何处罚。但是今天本人去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时被告知2016年参与打架斗殴并被列为犯罪嫌疑人。相对当时办案民警提起诉讼怎么办。

其他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2021-01-22 17:04:22139*****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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