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交通事故>咨询详情

我在外地出差下班的时候,骑电动车在路灯坏的马路上撞伤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我在外地出差应该是属于执行工作任务,公司能承担一定的责任吗?

交通事故江苏省-苏州市2020-12-09 23:20:27132*****365

分享

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693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这个可能不属于因工作原因而造成的他人伤害,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回复于 2020-12-09 23:22:24 咨询他
  • 李良律师
    月帮助19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下班不属于执行工作
    回复于 2020-12-10 00:42:08 咨询他
  • 范成帅律师
    月帮助0
    辽宁攻盈律师事务所
    下班期间不属于执行工作任务。
    回复于 2020-12-10 07:09:03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08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交通事故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